2020年6月30日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《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(2020——2022年)》。此次深改委會議明確,今后3年是國企改革關鍵階段,要堅持和加強黨對國有企業的全面領導,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,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,抓重點、補短板、強弱項,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,增強國有經濟競爭力、創新力、控制力、影響力、抗風險能力。2020年作為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啟動之年,國企混改、重組整合、國資監管體制改革等方面都將進入快速推進、實質進展的新階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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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:《條例》對新建、擴建、改建建設工程抗震設防有哪些規定?
答:為了明確新建、擴建、改建建設工程抗震設防達標要求及相關措施,《條例》有以下六項規定。一是新建、擴建、改建建設工程應當符合抗震設防強制性標準。二是建設工程勘察、設計、施工、工程監理等相關單位和人員應當依法對建設工程抗震負責。三是對位于高烈度設防地區、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的重大建設工程等應當編制抗震設防專篇。四是對建筑工程根據使用功能等因素實行分類設防制度。五是對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批制度作出具體規定。六是對隔震減震技術使用及相關標準規范的制定作出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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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合云南省地方規定有控結構與無控結構位移角之比應小于0. 75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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